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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中医院依法销毁过期麻醉药品

发布时间:2022-03-21 编辑:汤明启


        6月17日,竹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中医院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购进、储存、使用管理进行现场督导。县中医院药剂科人员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监管下,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规定,及时登记并销毁了近一年来过期的硫酸吗啡栓34粒、患者退回的硫酸吗啡缓释片19片以及回收的麻醉药品空安瓿2691支。
        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是一种特殊的药品,用之得当,可治疗或缓解疾病,反之则造成危害。县中医院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要求,强化麻醉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制定详尽的采购、验收、处方、领取、使用、销毁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级”管理(医院、药房、科室管理)和“五专”措施(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账册和专册登记),不断加强医药护人员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培训。目前县中医院已有89人取得“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培训合格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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