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介绍
刘 伟 党委书记主持医院党委全面工作。对意识形态、党风廉政、行业作风工作负总责。
雷兆明 党委副书记、院长 主持医院行政全面工作。对党风廉政、医疗质量与安全、行业作风工作负总责。
郑传华 党委委员、副院长分管法医司法鉴定、三堂一室、中医药师承带教,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联系:法医司法鉴定所、中医科研开发(中医药验方收集整理)中心。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行业作风、安全稳定工作负责。
杨广智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院内值班,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网络信息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事管理、财务审计监督、招标、基建、巡查、纪检、文明卫生创建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联系:党办、纪检监察室、文明创建办公室、人事科、信息科、招标办、总务安保科、监审科、基建科、皮肤科(皮肤病及美容美体中心)、第二门诊部(推拿科)。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行业作风、安全稳定工作负责。
梁宏文 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分管医院工会、乡村振兴、宣传工作、中医药文化建设、招商及营商环境、八五普法、老龄、统战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联系:宣传科、驻村工作队。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行业作风、安全稳定工作负责。
严文军 党委委员、副院长、兼质控办主任、急危重症医学科主任、疼痛中心主任、介入中心主任、第一党支部书记分管财务、绩效考核、国考指标、总负责医疗质量与安全,临床路径、重点专科创建、科教、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各中心运营及管理、应急管理与重大事件处置、医疗安全及纠纷调处,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联系:财务科、医务科、质控办、病案室、统计科、科教科、急危重症医学科(胸痛中心)、外一科(肝胆、胃肠)、外二科(泌尿脑外科)、骨伤科(创伤中心)、妇产科(盆底康复中心)、麻醉科手术室、疼痛中心、介入中心的管理、协调统筹城关各社区及联络民营医疗机构。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行业作风、安全稳定工作负责。
魏 伟 党委委员、副院长、中医药科研传承办公室主任、第二党支部书记 分管城乡居民及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健康扶贫、基层名老中医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工作、全县中医中药指导与质控中心、健康产业开发、门诊部(名医堂)工作、药品耗材管理、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管理、无偿献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联系:第一门诊部(名医堂)、医学检验科、超声医学科、医学影像科、药学部、医保科、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针灸科、康复医学科、治未病科(中医康复治未病中心)、口腔科、眼科、桃花岛国医馆(中医睡眠中心)。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行业作风、安全稳定工作负责。
刘 琦 副科级干部兼营养科主任 协助值班领导抓办公室管理,主管院内感染、营养科建设,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联系:院感办、营养科、办公室。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行业作风、安全稳定工作负责。
周三军 第三党支部书记、医保科主任、心脏中心主任。协助分管领导主抓医保管理、心脏中心管理,协助介入中心、卒中中心运营管理,协助完成医院交办的临时事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行业作风、安全稳定工作负责。联系心病科、医保科、外联办。
李 罡 第四党支部书记、医务科主任兼精神科主任。协助分管领导主抓医务医政管理、临床路径、重点专科工作,精神卫生工作,公共卫生、体检中心、病人回访、医德医风,协助完成医院交办的临时事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行业作风、安全稳定工作负责。联系公卫科、健康管理(体检)中心、儿科(儿康中心)、病案室、质控办。
王兴文 第五党支部书记、设备科(招投标办)主任。协助分管领导主抓招投标、设备管理、平安医院创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环保、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协助完成医院交办的临时事宜。协助联系:总务安保科、基建科。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行业作风、安全稳定工作负责。
黎 宇 党委办公室主任、妇委会主任。协助杨广智同志抓党建、意识形态、清廉医院、文明创建、双拥、妇委会、共青团、计划生育工作,协助完成医院交办的临时事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行业作风、安全稳定工作负责。
代 伟 总会计师、财务科主任兼物价办、绩效办主任。协助院长抓医院经济运营管理、成本控制与内控管理,绩效核算、调资、劳保、医保运行分析、国考指标运营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