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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15 年中医药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2-03-21

  

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湖北省2015 年中医药工作要点

 

2015 年全省中医药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和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省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部署,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全面深化改革,加强规划引领,不断完善发展中医药事业政策机制,全面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繁荣中医药文化,推进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

一、强化中医药发展规划统筹

1、做好湖北省中医药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全面总结“十二五”期间全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状况,认真分析中医药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按照国家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湖北省卫生计生事业“十三五”规划的总体要求,作好中医药“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前期研究和专题调研,明确“十三五”期间全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大项目和政策措施,科学谋划全省“十三五”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

2、研究制定《湖北省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和《湖北省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研究出台湖北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在医改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3、全力推进县级公立中医医院改革。督促已经纳入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33 家县级中医医院落实各项医改政策,推进综合改革。指导汉川、宜城、崇阳3 个重点联系点的县级中医医院加快推进各项改革。作好全省所有县级中医医院全部纳入公立医院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通过深化公立中医医院改革,破除以药补医机制,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落实政府责任,完善中医医院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中医医院管理制度。

4、加强医改政策研究与落实。认真研究医保支付、医疗服务价格形成、中医医院绩效评价、人事薪酬和补偿政策,鼓励中医药服务的提供和利用。通过组建中医医疗联合体等形式,推动优质中医药资源下沉基层,落实中医医师多点执业,逐步推行分级诊疗。作好中医医院对口支援工作。

5、做好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好0-3 岁儿童、老人和慢病的健康管理,加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绩效考核,推动扩大项目覆盖面。

6、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完善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预防保健机构的优惠政策,切实保障社会资本举办中医机构在医保定点报销、职称评定、医院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科研立项等方面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加强民营中医机构的重点专科等内涵建设,加强行业监管,提升民营中医机构的服务能力,鼓励有资质的中医特别是名老中医依法开办中医诊所或坐堂行医。

三、推进中医药治理体制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7、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制度体系。加强全省中医药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制度设计,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严格依法行政。加强行业监管,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治理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

8、建立健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合作机制。把中医药工作纳入各级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落实目标责任。加强各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形成齐抓共治、共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合力。建立和完善依法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发挥中医药社团组织和专家的作用,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加强行业自律。

9、着力提高中医药系统的治理能力。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全省中医药管理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其统筹谋划和开拓创新能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执行能力,确保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四、全面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10、加强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省中医院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确保尽快投入使用。督导2014年纳入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8 家县级中医医院,按照规划要求,落实配套资金,加快工程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完工。积极争取2015 年国家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经过努力,争取所有县级以上中医医院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11、创新公立中医医院办院模式和服务模式。积极推进中医诊疗模式创新试点工作,探索中医药治疗与预防、养生、保健、康复服务相结合的综合服务模式,探索建立中医药服务分类补偿机制。

12、提升中医医院的服务能力。积极争取国家中医医疗中心和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项目,组织建设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网络。继续开展中医医院等级评审,2015 年底完成二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在全省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中实施“以病人为中心,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主题的持续改进活动,进一步加强医院的质量管理,努力提高临床疗效,提高整体服务和管理水平。开展中医医疗和护理技术的培训和应用推广。积极推进中医药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建立以中医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管理系统和远程医疗信息系统。

13、加强中医医院的药事管理。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修订和完善中药饮片质量标准,切实加强中药饮片的质量监管,协调有关部门制定促进发展医疗机构院内中药制剂的政策措施。

14、积极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全省中医医院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各项惠民便民措施,优化就医环境。推进预约诊疗服务,畅通急诊绿色通道。实行住院全程服务,实施优质护理。规范诊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妥善化解医疗纠纷,和谐医患关系。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5—2017 年度)》开展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由省卫生计生委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2017 年底前完成工作任务。

15、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修订完善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全省中医重点专科组织机构和专家库,分省市、县两个层次,开展新一轮全省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工作。督促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所在单位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做好国家和省级“十二五”中医重点专科的评估验收工作。积极参与国家中医优势病种协作中心的工作,完善省级重点专科协作组。在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推行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培育中医特色专科和优势领域。指导市(州)县做好各级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工作,建立不同层次的中医药重点专科群。

16、做好知名中医评选表彰工作。加强“国医大师”、“湖北中医大师”、“湖北中医名师”和“湖北省中青年知名中医”的宣传表彰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建立名医工作室,配备学术继承人跟师学习,传承其学术思想。指导各地积极开展名中医评选表彰工作,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行业特点、不同层级的政府表彰与社会褒奖相结合的激励机制,营造名医辈出的良好氛围。

17、加强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按照国家三部委和我省制定的《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行动方案》,开展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行动。支持综合医院中医科室建设,制定《湖北省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基本标准(试行)》,推动在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妇科和中医儿科,推广应用中医药技术。积极做好全国和省级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

五、继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8、全面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切实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全面完成中医药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各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量每年增长幅度不低于20%,2015年达到基层医疗机构总服务量的30%以上。到2015 年底,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的乡镇卫生院、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19、继续推进“三堂一室”建设。在全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再建设300 个国医堂,基本实现国医堂全覆盖,在所有县级以上中医医院建立中医养生堂、名医堂和知名中医工作室。继续在全省开展示范国医堂创建工作。

20、继续开展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鼓励各县市积极创建湖北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完成武汉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城市工作,支持十堰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城市。

六、进一步做好中医药科研教育工作

21、抓好省中医院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加强重点病种研究,拓展研究病种范围,加快标志性成果的凝练和熟化,加强研究型门诊、研究型病房建设,探索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的运行机制和临床科研模式,推进临床研究基地的伦理审查、诊疗评价等重点研究平台建设。

22、加强中医药科研工作。重点加强中医药传承、中医药基础理论和中医药临床研究,进一步加强国家和省级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和重点研究室建设。组织申报2015 年-2016 年度省级科研项目。继续做好中医药防治艾滋病试点工作,积极开展中医药防治艾滋病的临床研究。

23、开展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贯彻实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做好省中医院等5 家中医医院首批住院医师的招生培训工作,完成300 名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

24、做好中医药人才培训项目。完成我省第三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年度考核和结业考核。完成100 名中西医结合人才培训、100 名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和690 名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任务,做好50 名中医专业农村定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

25、做好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积极建设并争创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基地。作好国家和省级名老中医药专家师带徒工作,建设好34 个国家名老中医工作室、3 个流派传承工作室。通过师承教育,系统研究和传承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和技术专长,做好全国中医药传承博士后和基层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继承工作。指导各级中医医院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

26、做好中医药传统知识调查工作,为建立传统知识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作好基础性工作。

27、继续做好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督导第一、第二批28 个试点地区完成中药资源保护和产业发展报告,整理研究成果。启动第三批19 个地区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在武当山、神农架、武陵山和大别山等重点地区建立中药资源保护基地。组织好《中国中药资源大典》(湖北卷和神农架专题卷)的编纂工作。

七、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

28、实施中医药“治未病”健康工程。全省二级以上中医医院都要建立“治未病”科,三级中医医院都要建立“治未病”中心。结合中医养生堂建设,加强“治未病”科室内涵建设,提高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指导中医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冬病夏治、膏方调理、穴位贴敷和冬令进补等中医药特色服务,开展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康复等诊疗服务,制定和实施高危人群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技术指南,加强慢病管理,提高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能力。

29、推动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会同有关部门在神农架、武当山、咸宁温泉、蕲春等重点旅游地区建立中医药养生保健机构,创建省级中医药旅游基地,开发中医药特色医疗、康复疗养、美容保健等医疗旅游项目。会同咸宁市政府,支持建立咸宁市“健康服务业示范区”,建设中医保健园,健康养老园、健康养生园和中药材生产加工基地。

30、探索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试点。积极探索中医与养老相结合的“医养结合”模式,为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在黄冈、咸宁、钟祥、大悟等地开展中医药养老服务试点工作。

八、多种形式弘扬中医药文化

31、加强中医医院文化建设。加强中医药核心价值的宣传,督导各级各类中医医院在办院宗旨、制度规范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指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国医堂建设,在内部装饰和人文内涵等方面具有中医药文化元素。继续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32、建设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加强蕲春李时珍中医药文化教育基地和罗田万密斋中医养生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打造富有湖北特色的中医药文化品牌。发挥好黄冈市中医医院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作用,建设随州、神农架等地的神农中医药文化基地,支持荆州市中医医院创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成立筹备专班,做好李时珍诞辰500 周年纪念活动的准备工作。

33、加强中医药科普宣传工作。继续开展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中医药知识。加强中医药科普宣传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鼓励各级各类中医机构通过举办健康知识中医养生讲座、发放中医药知识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宣传中医药知识,传播中医药文化。

34、做好中医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完成中医健康素养及中医药科普知识普及率调查。组建省级中医药巡讲专家队伍开展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巡讲,制作一批形式多样的中医养生保健科普作品,积极开展中医养生保健科普宣传活动,集中宣传展示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中医养生保健技能,制作并免费发放相关宣传册及视频资料。

九、积极促进中医药事业海外发展

35、配合我省支援阿尔及利亚的卫生工作,在阿尔及利亚建立中医药医疗中心。按照国家总体要求,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中医药合作,加强同捷克、匈牙利等国的中医药合作交流,实施一批中医药合作项目。加强鄂台中医药交流与合作,协同有关部门办好海峡两岸李时珍中医药文化产业发展论坛,组织中医医院院长赴台湾交流考察。

十、切实改进行业作风

36、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在全省中医药系统开展创建“文明中医医院”、“群众满意医院”和“平安医院”等活动,大力弘扬大医精诚的中医药核心价值观,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升职业操守,规范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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