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中医院光明东路围墙及形象大门工程询价公告
依据《2017年十堰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溪政办发[2016]123号)的要求,竹溪县中医院拟就“光明东路围墙及形象大门工程”进行询价竞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询价工程概况:
1、修建县中医院光明东路临街中式围墙共约90米(见附件1平面图)。
2、修建中式形象大门(见附件1平面图)。
3、新建面积24平米门卫室一间(见附件2)。
二、相关要求:
1、中式围墙:围墙高度3米,围墙风格为中式琉璃瓦围墙。围墙基础为深度不低于80公分,宽度不低于60公分的素混凝土基础(预埋柱筋),墙体用24页岩砖砌筑,围墙间隔4米设240*400钢筋混凝土柱与墙齿形咬合,顶部加线型造型、盖琉璃瓦,墙面浅灰色真石漆,围墙外低于光明东路路面标高处做防水处理。(注:围墙基础结构及中式风格需投标人委托设计单位进行优化设计,设计的相关标准需符合国家标准)。
2、中式形象大门:投标方自行设计,要求能凸显中医文化底蕴,体现中医特色。大门基础为孔桩混凝土基础,地上部分的梁、柱主框架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主门洞净高度5米、净宽度8米,大门梁柱以芝麻灰花岗岩火烧板石材饰面及石材雕花镶嵌,副门安装铁艺门扇。(注:大门的基础、结构及中式风格均需投标人委托设计单位进行优化设计,设计的相关标准需符合国家标准)。
3、新建门卫室:门卫室面积24平方米,土建与装修全部到位(室外墙体为仿古砖,室内贴地板砖及乳胶漆墙面),强弱电及给排水到位,屋顶外观与围墙琉璃瓦风格保持一致,门卫室的整体设计需投标人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设计的相关标准需符合国家标准。(见附件2)
三、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所有施工。
四、合格投标人必要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投标人具备相应的建筑安装施工专业资质(等级不限)。
五、投标事项:
1、投标人报名投标前先自行到现场察看现状。
2、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2018年2月22日至3月7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7:30,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建筑专业承包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工程设计图及效果图、投标报价单等)到竹溪县中医院设备科(门诊六楼)报名,以密封的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报价单报价(密封件注明**项目投标报价)。
3、报名报价截止时间:2018年3月7日下午17:30时,逾期恕不接受。
六、联系方式
地址:竹溪县中医院(鄂陕大道476号)
联系人:王兴文 联系电话:0719-2726234
监督人:杨书记 联系电话:0719-2733386
竹溪县中医院
(注:后有附件)
附件1:
附件2:

